所谓仲裁协议,是指双方当事人表示自愿将他们之间发生的争议提交某一仲裁机构并按其仲裁规则仲裁解决的一种书面意思表示,也是仲裁机构受理仲裁案件的唯一法律依据。
其内容包括以下三个部分:
第一,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即当事人协商同意在合同纠纷或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发生后,以仲裁的方式解决;
第二,仲裁事项,即当事人协商同意将什么纠纷提交仲裁;
第三,选定仲裁委员会,即当事人协商选定一个特定的仲裁委员会仲裁他们之间的纠纷。具备了上述三方面的内容才是一个有效的仲裁协议。
仲裁协议可以在双方当事人签订合同时,在合同中设定仲裁条款,也可以另外签订专门的仲裁协议。